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山西孝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年孝义市环保攻坚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4月26日

年孝义市环保攻坚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吕梁市生态环保决策部署,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年吕梁市环保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吕政办发〔〕19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我市年环保攻坚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吕梁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部门履责、失职追责”,坚持以环保倒逼经济转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科学管理、系统管理、精细管理为方向,以硬约束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紧紧扭住环保督察“五个回头看”和生态环保“八大工程”,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扎实的生态环保基础。

  二、工作目标

  大气环境质量目标: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同比下降;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在年基础上下降18%,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70%以上;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比例完成吕梁市下达的约束性指标任务。

  水环境质量目标: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污染严重水体大幅度减少,文峪河南姚断面氨氮指标年平均浓度小于7mg/L,其它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Ⅴ类标准,排洪渠东董屯断面氨氮指标年平均浓度小于6mg/L,其它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Ⅴ类标准;城区水源地、崇源头水源地、西辛壁水源地以及11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93)Ⅲ类标准要求;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城市建成区内无黑臭水体;全市COD、氨氮减排比例完成吕梁市下达的约束性指标任务。

  工作原则

  (一)坚持转型升级。进一步提高环保准入门槛,推动绿色发展,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严格项目准入,积极推动发展文化旅游、大数据、铝系、特色农业、现代物流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逐步淘汰退出高污染、高能耗落后产能,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

  (二)坚持工程治理。多渠道筹资,大力推进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充分运用财政资金、基金、PPP等金融工具,多形式、多渠道吸引投资,以清洁采暖、城乡污水处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河道整治等为重点,建设一批事关环境保护工作全局的重大项目,促进一批环境突出问题加快解决。

  (三)坚持提标改造。着力强化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倒逼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按照“淘汰一批、提升一批、转型一批、规划入园一批”分类处置传统企业,以污染治理新标准新技术,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推动经济开发区提挡升级。

  (四)坚持关停取缔。坚决关停取缔“散乱污”和久治不能达标排放的工业污染企业,建立完善长效排查机制和乡村网格化环保监管机制,持续保持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高压态势,加快关停淘汰经治理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

  (五)坚持从严处罚。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部门履职、失职追责”制度,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环保工作不作为慢作为的现象进行责任追究。认真落实市乡村网格化环境监管制度,综合运用“四个一批”推动问题整改措施、“人防、技防、联防”监管手段和“四不两直”执法检查方法,倒逼形成“爱护环境、人人有责,破坏生态、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实施八大工程

  (一)工业污染深度治理工程。

  1.全面完成煤电(含低热值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并完成监测验收。对于国家排放标准中已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钢铁、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铝)、水泥行业现有企业及在用锅炉,自年8月1日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新受理环评的建设项目执行相应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市保留的74台燃煤锅炉实现全面稳定达到特别排放限值标准,不能稳定达标的一律停产;20蒸吨/小时及以上锅炉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2.焦化行业现有企业自年12月31日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市砖瓦企业年8月完成提标改造,主要污染物排放稳定达到二氧化硫≤mg/m3,氮氧化物≤mg/m3,烟粉尘≤30mg/m3的控制要求。

  3.开展VOCs排放单位筛查,年5月30日前建立VOCs排放单位名录。9月底前,炼焦及煤化工企业全面完成泄露检测与修复,重点加强搅拌器、泵、压缩机等动密封点,以及低点导淋、取样口、高点放空、液位计、仪表连接件等静密封点的泄露管理,不能达到排放要求的实施限产改造。强化全市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等油气回收治理设施运行监管。

  4.所涉各企业逾期未完成改造的,责令改正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关闭。同时鼓励钢铁等非电行业开展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焦化行业开展传统湿法熄焦改造。燃煤电厂、钢铁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石膏雨、有色烟雨等现象,减少烟气中可溶性盐、硫酸雾、有机物等。

  (二)燃煤污染控制工程。

  1.年4月底前按要求划定“禁煤区”,“禁煤区”范围内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外,禁止储存、销售、运输、燃用煤炭。年10月底前,完成户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建成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90%以上;各乡镇、街道农村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30%左右。启动居义村、张家庄村、贾家庄村等3个城中村改造工程,进一步压减生活散煤。

  2.淘汰分散燃煤锅炉。年10月底前,完成农业园区、高新科技园区的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建成区外所有营业性燃煤设施完成取缔或清洁能源替代;政府公共机构要率先淘汰燃煤采暖锅炉、茶浴炉、食堂大灶等燃煤设施。开展农业大棚、畜禽养殖场及农产品加工点散煤排查和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禁止使用燃煤设施。取缔关闭的燃煤锅炉必须拆除烟囱或物理割断烟道,不具备复产的条件,同时注销使用登记证。

  3.成立散煤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散煤管控机制,全市范围内限制使用硫份高于1.0%灰分高于16%的散煤,对采暖用煤统一规划,实行统调统销,在所辖范围内固定生活用散煤销售点,销售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散煤,严禁煤矿、洗(储)煤厂销售生活用散煤、中煤、煤泥等高污染燃料,减少生活散煤燃烧污染。

  (三)扬尘污染防治和“管车”治理工程。

  1.强化扬尘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孝义市重点行业物料堆场扬尘污染整治实施方案》,所有堆场、料场强制开展全封闭改造,未封闭的一律限产停产;以建成区及周边、国省道公路和工业聚集区为重点,强化道路、建筑、各类垃圾、物料堆场等扬尘控制。加大公路洒水保湿清扫力度,推进主干道路沿线平交道口硬化,有效控制道路扬尘;规范建筑施工和渣土运输作业秩序,从严落实建筑工程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施工现场道路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出入车辆冲洗六个百分之百规定,规模以上土石方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落实《孝义市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原则,严格落实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制度,持续严控城区烧烤摊点、餐饮业污染排放和机动车污染排放,有效减少区域扬尘污染。

  2.加强车用油品质量监管。全市加油站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油站点均要配套销售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车用尿素,保证柴油车辆尾气处理系统的尿素需求。继续推进老旧车淘汰,完成吕梁市下达的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任务。加强在用机动车综合执法,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营运类柴油车监督执法,对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尾气不能达标排放的营运类柴油车不得核发营运证。加强重型车限行区域管控,年5月1日前制定并公布重型柴油车辆限行管控方案,明确重型柴油车辆禁限行区域、路段以及绕行具体路线,严控重型柴油车辆进城。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年6月底前建成区内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

  (四)重点河流污染治理工程。

  1.严格执行“河长制”。全市各级河长要充分履行职责,将排污口责任到人,定期开展巡河,全面完成界碑、界桩的定位和公示牌设置,完成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制定全市河流的“一河一策”整治方案,坚持“控污、增湿、清淤、绿岸、调水”五措并举,实施综合整治,改善水环境质量。

  2.加强工业水污染防治。现有工业企业废水治理设施全面提标改造,外排废水达行业特别排放限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污染物达地表水环境质量Ⅴ类标准,煤矿外排矿井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污染物达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年6月底完成孝义市经济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污染物达地表水Ⅴ类标准。

  3.加强城镇生活水污染治理。年10月底前第一、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完成保温提效改造,出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污染物稳定达地表水Ⅴ类标准;所有矿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完成提标改造,外排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污染物稳定达地表水Ⅴ类标准。加快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年6月底前完成第一污水处理厂应急提升泵房工程,年内完成府前街、中六路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新增雨水管网3.84公里、污水管网8.44公里。工业企业生活污水外排的,一律于年6月底前建成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使用,外排废水污染物达一级A排放标准,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污染物达地表水Ⅴ类标准。

  4.开展城区、乡镇、矿区14个城镇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年底前供水公司完成城区集中供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实施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土地流转、设立保护区界碑、标识牌及安防系统。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18户加油站80座地下油罐更新为双层罐或防渗池设置工作。

  5.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年新增完成20个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确保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饮用水卫生指标合格率四项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加快实施农村生活污水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年完成20个建制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处理后的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污染物达地表水Ⅴ类标准。抓好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等设施,年8月底前对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逐一核查、验收,逐一销号。

  6.加强流域水生态修复。年底前,完成文峪河河道整治工程(孝河入口至文峪河入口),对文峪河孝义段河道清淤、疏浚、堤防整修;完成柱濮河改蓄水工程扫尾工程,包括改河工程、交通桥一座;孝义古城保护与开发利用项目护城河生态修复项目年内开工。

  (五)“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程。继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拉网式排查,对经核实的“散乱污”企业分类处置。其中:列入淘汰类的一律依法依规取缔,做到“两断三清”,实行挂账销号,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列入升级改造的企业,坚持“先停后治”原则,积极扶持引导,对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设施全面提升改造,整治未完成不得恢复生产。

  (六)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以煤炭开采、洗选企业产生的煤矸石,燃煤电厂产生的粉煤灰,工业燃煤锅炉、窑炉产生的炉渣乱排乱倒为重点,开展工业固废综合整治。到年底,全面完成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柳湾、高阳、水峪煤矿和离柳公司四个大矿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试点示范工程项目建设任务。有序推进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年底前完成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有序推进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推动废弃工业用地使用风险评估。

  (七)洗煤耐材行业专项整治工程。加快实施选储煤行业专项整治,年5月底前独立选储煤厂全部退出城市规划区及环境敏感区,保留的选储煤厂限期提升改造,逾期改造不达标的予以关停取缔。积极推进耐材行业完成专项整治,严格环保、安全、节能等行业规范,达到《孝义市耐材企业环境管理规范化建设方案》要求。

  (八)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1.完成南姚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改造工程;完成18个焦化地面站二氧化硫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完成煤矿、焦化、钢铁、火电、水泥、造纸、铝业、污水处理厂、化工9大行业安装工业企业工况过程监控管理系统;完成市区扬尘监控平台建设。所有环评及批复允许外排废水的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厂,不分大小,全部在出口段安装实时监控设备。

  2.配齐配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人员及装备,落实《孝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孝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各项措施,完善修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加大对医疗机构使用射线装置和枚放射源的执法检查,确保环境安全。

  3.严格落实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自年10月1日起,达到相应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且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要求的,采暖期选择性错峰生产,不同行业企业按要求实施限产或停产措施,实施大宗物料错峰运输。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细化夯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减排清单。年8月30日前,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响应级别,进一步细化管控措施,做到“一厂一策”,并向社会公开。

  4.各级各部门要继续抓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中央、省反馈的整改任务按时限要求全面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治站位,严格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及各有关单位负责人要强化政治站位,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孝义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根据《年孝义市环保攻坚行动计划》组织制定落实方案,围绕重点工作,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必须在思想上牢固树立起强烈的环境红线意识,采取有效措施,以最严的标准、超常规的力度,狠抓生态环保突出问题治理。

  (二)加强治污力度,严格考核问责。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要“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环保,抓业务必须抓环保”,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检查督促指导工作,定期通报工作进展,主动横向联合,形成部门联动齐抓环保的工作新机制。要以铁的手腕治污,铁的心肠问责,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各项法律法规,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市委、市政府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年度目标和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单位,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市改善办开展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未如期上报信息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随意放宽工作标准、弄虚作假、故意包庇、阻碍干扰工作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信息调度,加强舆论宣传。市改善办每月调度各乡镇、街道及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组织督促检查,通报工作进展和区域环境质量情况。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监督引导,开辟新闻专栏,加大生态环保宣传力度,强化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公开宣传环境守法企业,公开表扬认真工作甘于奉献的单位和个人,公开曝光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公开通报批评工作不力的政府和单位,推动形成环境保护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来源:孝义政府网

↓↓↓点击"阅读原文"即可自助发布查阅便民信息

赞赏

长按







































北京看白癜风医院哪家好
北京中科白淀风医院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xiaofutonga.com/ftfz/2608.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热点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