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义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
紧急通告
孝防指通〔〕1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国家、省、吕梁市有关部署要求,我市已于年1月26日零时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全力维护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有效遏制疫情发生和扩散,现就我市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告如下:一、正值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加强个人卫生防护,勤洗手、戴口罩,注意保持室内环境卫生和空气流通,尽量减少到空气不流通或人流密集的公众场合,尤其是春节期间要减少不必要的聚会,外出公共场合一定要佩戴口罩,如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要及时到当地医疗机构就诊。二、各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等经营场所,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禁止在城乡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销售、宰杀活禽。三、全市范围内停止举办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包括各种文艺演出、体育赛事、民俗活动等;图书馆、体育馆、健身馆等文体活动场所暂行关闭,各旅游景点、公园、动物园等各级各类景区暂停开放,电影院、网吧、KTV、棋牌室、台球厅等娱乐场所暂停营业;禁止举行各类群体性宴会、聚餐、聚会,已经预定的一律取消。四、全市范围内所有学校一律停止假期教育服务、研学、家访、集训等活动,不得提前开学、补课、全市民办培训机构停止假期内所有培训活动。五、全市范围内各类超市、粮油蔬菜商店、药店等民生保障商店,疫情期间原则上要正常营业,切实保障群众生活需要,营业时要严格按照公共场所消毒要点做好疫情防护措施,定期进行通风、清扫、消毒等。广大居民要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基础上适量合理购物,尽量减少因购物出入人员密集场所的次数。六、全市范围内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全部暂停营业,严禁私自营业。各类商场、超市等人流密集场所的开放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场所消毒杀菌等疫情防控工作。各宾馆、旅店、酒店对入住人员必须如实填写健康登记表,测量体温。如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者,必须立即实施隔离,医院。各洗浴场所一律暂停营业。七、全市范围内所有公交车辆、出租汽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要全部定期进行通风、清扫、消毒等。八、对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场站,高速路出入口和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出入口全部设卡,对所有出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填写健康登记表。发现有体温异常的,由卫健部门派驻的医务人员进行进一步检测排查。未通过排查的,医院进一步核查。九、对所有省外返乡人员和外省来孝人员逐乡逐村逐户逐人进行摸排,填写健康登记表,落实点对点、人盯人管理,体温一日两报,对出现发热、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人员立即收治住院隔离。对已发现的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采取管控措施,对无症状的立即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十、凡从疫情地区返乡和探亲访友的人员,必须自觉做好自我隔离,居家观察14天,必须接受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健康状况监测。如果出现发热、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要第一时间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报告,经进一步检测排查后,未通过排查的,由救医院进一步核查。患者要主动配合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做好隔离观察和追踪排查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应采取隔离措施,而拒不接受隔离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实施强制隔离措施。十一、鼓励群众监督重点人员,落实居家隔离措施,一旦发现,立即拨打市民热线、、举报。十二、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对制售假冒伪劣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商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非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对造谣惑众、借机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十三、对违反本通告行为,拒绝检查、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会同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终止日期由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另行通告。孝义市发热门诊24小时值班医院:、
孝义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1月26日
希望早点结束这场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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